上海,打响第二枪!
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部门9月29日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称,调整住房限购政策。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,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,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。对持《上海市居住证》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、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,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。
《通知》还明确,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,对在新片区工作、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,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,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,促进职住平衡。
对于住房限购政策,近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表示,“要回应群众关切,调整住房限购政策”。9月27日,广州市南沙区发布《关于优化调整南沙区房地产政策的通知》,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,成为会议后首个放开限购地区。
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,此次上海的政策,落实了降门槛、降成本的导向,有力支持购房需求。一方面,缩短社保缴纳年限,进一步降低非沪籍居民在上海的购房门槛,有效促进外来人口在上海安居乐业,积极促进职住平衡等工作开展。
记者注意到,《通知》落实后,缴纳社保年限从“满3年”调减到“满1年”。严跃进对记者表示,社保缴纳年限缩短,带来两个积极效应。一是降低社保缴纳成本和购房资格等候时间,其有助于加快在上海的非沪籍居民购房资格的满足,尤其是最近几年新进入上海就业的人群,将更快获得购房资格。二是提振购房信心和激活购房潜力,构建完善“来沪工作—缴纳社保—购房安家”安居链条。
《通知》指出,优化住房信贷政策。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,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,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%。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%;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的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%。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相应调整。
严跃进表示,《通知》提到了降低首付比例。持续降低购房者的首付比例,无论对于刚需还是改善型购房需求,都有较为积极的作用。尤其是对于改善型住房需求,其购房门槛进一步降低,和高品质住房导向高度吻合。
“此次上海较大力度降低了首付比例,显著降低购房门槛和首付成本。此次政策调整有两个特点。一是相比上一次的首付比例政策调整,此次首套房首付比例和全国层面看齐。二是二套也出现了下调,但比全国15%的最低值要略高。”严跃进表示。
《通知》还指出,调整住房税收政策。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,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。
严跃进说,《通知》提出了降低增值税和个税负担。普通住房标准取消后,税费政策跟进股票融资费率,其将降低房屋交易环节成本,促进交易等环节顺畅,持续提振供求两端的交易活跃态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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